为确保我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连续、规范化,拟通过比选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聘请5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有关工作,最终以比选小组选评确定(在已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单位为本项目的承办人)。欢迎有实力、有经验、讲诚信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卫生健康局聘用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一)项目内容: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劳务派遣聘请工作人员。
(二)项目时间:服务期3年。
(三)项目资金:控制在人民币98万元内。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招聘劳务派遣公司,所需人员5人:包括晚间保管员2人,厨师1人,厨房洗菜洗碗1人,机关保洁人员1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30日(具体以甲方指定期限(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相应企业资质证书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法规正常经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书要求
(一)报价要求
以每名派遣人员每月的管理费为报价单位,不超过人民币13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文书
参选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书需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报价文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选方案及报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相关经验及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四、公告时间(三个工作日)
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2024年11月15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需要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报价方案、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塞坝路3号侧座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六、投标人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荔湾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及基建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资质服务优先原则、同类项目经验丰富、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理报价原则等,采取低价中标法(投标人则应在确保投标价格不低于成本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投标价格),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为投标单位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约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投标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塞坝路3号侧座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20-******
2.承诺书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