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经项目受理、初审、复审等环节,我局对申报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的我区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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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140
附件: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审核情况汇总(荔湾区)
******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
审核情况汇总(荔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