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勘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G15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勘察)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G15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勘察)
2、项目编号:GSZ-2025-017
3、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一 | G15沈海高速公路福安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勘察) |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公路工程(含路线、路面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养护、服务、海绵城市、绿化景观、智慧服务区建设及附属房屋设施等)及其它工程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若有)、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和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 1项 | 818200 |
4、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 9882.854万元,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8200元(含税)。
5、服务地点:福建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初步勘察完成后15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
7、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成果文件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 (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点):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及测量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出担任本采购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独立供应商本单位员工。
(4)信誉要求: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保证金的递交
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2025年4月2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该保证金同时对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提供保证。
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017
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银行电汇或转账。
******银行电******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GSZ-2025-017的磋商保证金”。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愿意参加的符合条件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有限公司以实名方式报名并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络报名: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yh@163.com),采购代理以收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材料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网络报名指定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017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未报名或未按规定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采购活动时间地点
1.响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3.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供审查。
4、其他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包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成功报名的或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予接受。
七、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评审时间:2025年4月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始,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八、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集团门户网站(******/)、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2号二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赖先生
联 系 人:******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1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路22号
监督电话:******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