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石家庄工务段电子平直尺采购谈判公告
方式: 谈判 分类: 货物发布时间: 2024-11-04 12:29:11
******集团公司石家庄工务段电子平直尺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RMZD2024-TP379 )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集团公司石家庄工务段电子平直尺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石家庄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电子平直尺 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SJZGWDYJ-2024-10包:包件名称,电子平直尺,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起40日内;交货地点:石家庄工务段。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SJZGWDYJ-2024-10包:物资名称:电子平直尺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项目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区域,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集团公司科研所检定,并出具正式的检定证书。
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时,应提供其代理(销售)产品制造商的上述证书复印件。
3.1.1.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用户使用报告的复印件,使用报告必须为站段级及以上单位提供(须使用单位盖章),设备型号、技术规格应与谈判物资一致。
(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时,应提供其代理(销售)产品制造商的用户使用报告)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无。
******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招标(试)-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1)-待审核通过后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 09:30,地点为中土大厦一楼大厅引导牌指定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6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石家庄工务段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塔谈大街2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 刘宗凯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银行: /
账 号: /
8.其他
************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 ******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8.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谈判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2024年11月04日
附件1
采购公告附表(项目编号:CRMZD2024-TP379)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备注 |
1 |
SJZGWDYJ-2024-10 |
电子平直尺 |
电子平直尺 |
|
台 |
3 |
合同签订起40日内 |
石家庄工务段 |
石家庄工务段 |
|